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简介
知识产权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知识产权服务符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规范》)的合格评定活动。
《规范》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贯标,该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订,经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通俗来讲,是企业根据《规范》的具体要求在内部建立标准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包含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文件和工作流程。
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一)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基础条件;
(二)规范知识产权的资源管理;
(三)规范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
(四)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的运行控制;
(五)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文件管理和合同管理;
(六)明确规定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
二、运行《规范》的主要作用
申报贯标认证的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a)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b)按照GB/T29490-2013、GB/T33250-2016 、GB/T33251-2016 及相应行业认证要求建立了IPMS体系,且已有效实施运行至少三个月以上(保留相关证据);
c)具有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组织名义自主申请的知识产权;
d)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
e)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要求的信息(适用时);
f)未被纳入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